吃完蛋糕,我們到隔壁的小店買珍珠奶茶。你捧著大大的杯子,我說不如拍張照。有路人經過逗你,你有點被嚇倒。唉,明明已經穿得像個小男孩,人們仍把你當娃娃。
如果,只是如果,我能每天跟你東逛西逛,吃吃蛋糕,不用教你認字寫字,我應該能健康快樂地活到一百二十歲。
...還有,二百四十磅,送o既...hahaha...
如果日日食蛋糕﹐無駛捉人寫字﹐應該可以有360磅!
以她的身形加外貌,真的很難不當她是娃娃哦!!!日子怎麼過自己選嘛!!暑期輕鬆下先啦!
聽講我就快要整個portfolio喇,好煩呀!
...還有,二百四十磅,送o既...hahaha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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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講我就快要整個portfolio喇,好煩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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