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drey 的常識科在教社會上為市民服務的人。比方消防員,書上說他們的職責為:
- 撲滅火災
- 在意外事故中救助市民
- 檢查防火裝備
- 搜索失蹤人士
- 社區宣傳
以上的職責,要解釋不難,要孩子明白也不難;但要一個擅長執筆忘字的小朋友懂得在考試時把它們寫出來,就是十級的困難。而除了消防員,別忘了我們還有警察、醫生、護士、救護員等等,林林種種,沒完沒了。
於是,非常實際的媽媽決定,我們不要浪費時間來挑戰不可能的任務,每個工種就記兩個好了。消防員的職責,她挑了頭兩個來記。
考試回來,她說:「媽媽,老師要我們寫三個消防員的職責啊!」
啊,貼錯題目,兵家常事。但我最有興趣知道的,是她究竟怎樣應付,會嘗試多寫一樣嗎,還是會把整行留空呢。「那麼你寫了什麼?」
「我寫左:救火,在意外事故中救助市民;仲有,撲滅山火!」
噢,山字容易寫,在忙亂中她居然還懂得一鴨二食,厲害!題目雖然最終答錯*,但考試的技巧已經進步神速了。
*在派回來的卷子上,老師評了 “same point!”
好...! 非常好!
回覆刪除趙